環境法
法律學系 葉俊榮
課程簡介
中文課程名稱:環境法
英文課程名稱:Environmental Law
授課教師:葉俊榮
學分數:2 學分
開課單位:法律學系
建立日期:2021 年 2 月
課程概述
本課程目標在於讓同學瞭解環境問題背後的制度面因素及其如何影響環境現況與發展。課程名稱雖為「環境法」,但內容並不以法律為限,而是涵蓋環境問題的成因、因應制度及執行成效的評估與檢討,強調法律制度與環境問題的整體界面。課程內容結合生態、經濟、政策、科技等面向,作政策與法律的分析與探討,並以臺灣實際面臨的環境制度問題作為探討對象。本課程討論的主題包括:環境議題的發展歷程、環境權的論爭、環境立法、環境管制結構、環境影響評估、環境訴訟、環境責任,以及國際環境議題等。
課程目標
本課程的目標,在於讓同學瞭解環境問題背後的制度面因素及其如何影響環境上的現況。雖然是法律課程,但希望同學能知道法律制度背後的經濟社會與政治因素與考量。
課程要求
本課程進行方式包括教師演講以及課堂討論。每週均有指定的閱讀進度,修課同學須於上課前事先閱讀。授課教師將於課堂中討論當週指定閱讀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