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及政府
-
課程簡介
- 資源下載
- 憲法之意義
- 憲法目的與西方憲法之內涵與特質 (1)
- 憲法目的與西方憲法之內涵與特質 (2)
- 憲法之制定與廢止 (1)
- 憲法之制定與廢止 (2)
- 憲法之修改
- 違憲審查制度 (1)
- 違憲審查制度 (2)
- 立憲簡史
- 修憲簡史
- 人民之參政權與公民投票
- 行政與立法二權之運作 (一)
- 行政與立法二權之運作 (二) (1)
- 行政與立法二權之運作 (二) (2)
- 中央與地方分權 (一) (1)
- 中央與地方分權 (一) (2)
- 中央與地方分權 (二):地方自治實務
- 考試與監察權
- 司法權 (一):司法二元主義與司法改革
- 司法權 (二):司法獨立
- 人權之概念與發展 (1)
- 人權之概念與發展 (2)
- 人權之類型與功能 (1)
- 人權之類型與功能 (2)
- 人權之限制與審查步驟 (一)
- 人權之限制與審查步驟 (二)
- 生命權
- 平等權
- 人身安全與自由
- 人身自由與訴訟之保障
- 意見與思想自由 (一)
- 意見與思想自由 (二)
- 學術自由 (1)
- 學術自由 (2)
- 公共 (集體) 自由:集會自由 (一)
- 公共 (集體) 自由:集會自由 (二)
- 資訊自由與隱私
- 工作權之保障

本月點閱|2,687 次
授課日期|2012 年 9 月
陳淳文
學分數:2學分
開課單位:政治學系
本課程共 30 講| 38
43
1
本作品除另有註明外,採創用 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3.0 臺灣版授權釋出。
課程概述
本課程為一年之課程,上學期以政府體制為中心,下學期則以人權為重心。政府體制部分的講授內容,以憲政理論分析為主,輔以大法官相關解釋及我國實際憲政爭議。課程重視思考與演繹,期待修習者進行思考並參與討論。
課程目標
本學期分憲法學之一般理論、中央政府體制與憲法機關職權、及違憲審查制度等三大部分。期望學生能瞭解我國政治性憲法之內容及實際憲政運作。為使修習者能進入法治國的世界裡,本課程要求學員必須能夠閱讀並理解大法官之相關解釋。整體授課目標在於建立修習者之基本憲法學與法治主義之相關知識,使其具備現代統治菁英應有的公法學基礎與法治觀。對於將來不以政治為其職業者,亦能透過本課程之訓練,成為一個現代法治國之成熟公民。
課程要求
課前預習
上課出席並參與討論
上課須備有大法官解釋之法典
不定期隨堂考
成績評量方式
1. Ceiba作業 15%, 分為心得分享和回應兩部分
2. 課堂參與表現 15%, 課堂發言
3. 小考 30%, 數次不定期隨堂筆試,缺考者不予補考。
4. 期末考 40%, 學期最後一週進行筆試
延伸閱讀
張君勱,《中華民國民主憲法十講》,台灣商務出版。
荊知仁,《中國立憲史》,聯經出版。
胡春惠,《民國憲政運動》,正中出版。
法治斌、董保城,《中華民國憲法》,元照出版。
吳庚,《憲法的解釋與適用》,作者自刊。
陳新民,《中華民國憲法釋論》,作者自刊。
李惠宗,《憲法要義》,元照出版。
林子儀等四人合著,《憲法─權力分立》,學林出版。
李念祖,《憲法原理與基本人權概論》,三民出版。
湯德宗,《憲法對話、對話憲法》,電子有聲書,新學林出版
指定閱讀
釋字第419號,釋字第445號,釋字第476號,釋字第499號,
釋字第509號,釋字第516號,釋字第520號,釋字第550號,
釋字第563號,釋字第567號,釋字第588號,釋字第603號,
釋字第613號,釋字第626號,釋字第632號,釋字第645號,
釋字第649號,釋字第652號,釋字第665號